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区别有哪些?
代位继承与转继承,都是由原享有继承权之继承人的继承人取得被继承人的遗产,原享有继承权之继承人均在遗产分割前死亡,两者极易混淆,其主要区别有以下五个方面:
第一,性质不同。转继承实际上是同一部分遗产发生两次连续的继承,因此,又称“二次继承”、“再继承”;代位继承实际上是一次继承,只不过是继承人的直系卑血亲代替继承人的地位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
第二,发生根据不同。转继承的发生基于继承人后于被继承人、在遗产分割前死亡的事实,而转继承的发生乃是基于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事实。
第三,继承人范围不同。代位继承人仅限于被代位继承人的直系卑血亲。而转继承人可以是被转继承人的直系卑血亲,还可以是被转继承人的其他法定继承人。
第四,适用范围不同。代位继承仅适用于法定继承,是法定继承的特殊样态。而转继承既可以适用于法定继承,还可适用于遗嘱继承。
第五,法律效力不同。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被代位继承人应继承的份额,而转继承人只是代替被转继承人实际接受其有权继承的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