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半路夫妻,自己没有婚生子女。男方在前一段婚姻中留下了一对子女,而女方则没有自己的孩子。他们俩婚后一起买了住房。老头先走了一步。按照继承法,老头前面的子女是有权继承父亲所留下的财产的,而且也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目前老头的子女没有来要房产。女方现在担心,以后她死了,没有自己的子女,那么他俩的财产是不是全部由男方的子女继承,她的家人会什么都没有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继承法”在继承人的顺序上有规定,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也就是说,在第一顺序继承人没有,或不继承的情况下,由第二顺序继承人来继承。那么在这个案例里,女方的父母如果已经不在世了,她的兄弟姐妹都可以继承。还有一种方式是,她可以将属于自己的那一半用立遗嘱的方式留给她的亲属。
这里要强调的是,各国的继承法内容不同,比如在继承顺序上中国的和西班牙的就不同。以后我们再具体讲西班牙继承所需要的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