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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保险合同终止条件
发布日期:2019-05-13    作者:刘琬琳律师
在合同中,合同终止是很常见的情况。但是在一些人身保险合同中需要进行终止就要满足终止的条件,不过很多人都不清楚这方面的内容,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人身保险合同终止条件
人身保险合同的存续期间,基于下列特定事由的发生,而使其效力自终止之日起,归于消灭。
(1)保险期限届满。
(2)保险事故发生,保险公司给付完保险金后,保险合同效力终止。
(3)被保险人非因保险事故导致死亡。因保险标的已不存在,故保险合同终止。
(4)投保人提出终止保险合同。根据《保险法》规定,投保人原则上可随时解除保险合同。
看完本文的内容介绍之后,大家对于这个问题都清楚了吧。在实际中,我们需要弄清楚其中的情况,才能知道人身保险合同终止条件,这对于合同双方来说都是很重要的内容,希望本文能对大家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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