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挂靠企业的法律风险有哪些?
被挂靠企业的法律风险有哪些?员工不辞而别不回公司上班,很多企业将员工该行为视为自动解除劳动合同或自动离职,但这样做存在法律风险。
首先,用人单位可以拒绝支付经济补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第二款:“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据此,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相关经济补偿金等于工作交接完毕时支付。
其次,用人单位应当在企业规章制度中将不办理工作交接纳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情形,并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员工离职时,应当按照公司规章制度约定办理离职手续”。这样,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最后,用人单位在企业规章制度中规定“若劳动者不按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给企业造成损失的,由劳动者承担赔偿责任”并可以详细展开约定细则,以此来约束劳动者,让劳动者不敢再“自动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