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男方争取抚养权的有利条件
发布日期:2019-05-09    作者:许仙凤律师
离婚后,男方争取抚养权的有利条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子女虽然在两岁以下,但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子女虽然在两岁以下,但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的。  3、子女虽然在两岁以下,因其他原因,子女确实无法随母亲生活的。  4、已作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5、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6、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7、双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生活多年,且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的。  8、十岁以上的子女主动要求与父亲生活的。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