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程款纠纷
李某从张某那里承揽位于呼市某楼盘地库彩玶工程。李某按照双方约定,自己垫资保质保量的完成工程施工,经张某验收合格并投入使用。李某向张某催要工程款项485000元。但张某总是借口推脱,直到最后,张某拒接李某的电话及微信。 无奈,李某找到本律师,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纠纷。 在充分听取李某对整个事情的详尽介绍后,从专业角度为李某分析案件,并接受李某的委托,经过充分庭前准备和法庭上的发挥,法院判决张某偿还李某工程款485000元。判决生效后,申请法院执行。目前此笔款项已经执行回460000元,基本达到了当事人李某的预期目的,切实维护了当事人李某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