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筑工地受伤能否认定工伤?掌骨骨折一般能评几级伤残?
建筑工地受伤能否认定为工伤?掌骨骨折能不能评上级?如何赔偿?佛山万林律师所根据其代理的案件予以汇总说明。
【基本案情】
申请人马某自2017年12月7日入职被申请人某建筑公司处工作,任职水电工。2018年5月9日10时10分左右,申请人马某在项目工地内3号楼18层电梯口用冲击钻打孔时,钻头被钢筋卡主后钻柄反转打伤右手掌。受伤后,申请人即被送到佛山市中医院进行治疗,诊断为:右手第4、5掌骨骨折。2018年8月9日,申请人经佛山市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同年9月7日,佛山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确认)书,鉴定申请人劳动功能障碍等级为十级,确认停工留薪期为2018年5月9日至2018年8月8日。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申诉人应获得相应赔偿。
【承办过程】
马某为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申请仲裁,立案之后,建筑公司请求撤诉并同意调解支付了所有的赔偿待遇。
【律师解析】
被私人包工头叫去工地做事受伤能认定为工伤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项:
一、施工单位有给伤者买社保;
二、施工单位与伤者签订了劳动合同;
三、施工单位同意申请工伤认定并且在工伤认定申请书上盖公章;
如果施工单位没有给伤者买社保也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并且不愿意在工伤认定申请书上盖公章的情况下,在实践当中受伤者只能按照提供劳务受害责任纠纷向法院起诉,私人包工头和施工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