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上出现了一篇热文
《4月1日起独生子女将无法继承父母房产》
一时间大家都在热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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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称,
这名女子虽然是独生子女,
却无法继承已经故去父母的房子
真是如此吗?
辟谣!!!
特殊案例≠新政策
文章中说的,
是两年前就被广泛讨论的特殊案例,
分析依据的是1985年就已施行的法律法规,
根本不存在“4月1日起”的新政策!
特殊案例
小丽是父母的独生女儿,父亲十年前去世,母亲今年刚过世,父母亲生前留下一套127平方米的房子。
父母都过世后,小丽想要把房屋过户到自己名下,咨询律师才发现,按照法律规定,父亲过世时奶奶仍在世,她有权继承儿子的部分遗产。
奶奶过世后,由大伯的儿子、二伯夫妻、姑姑夫妻等继承,这导致了小丽无法全额继承父母的房产。
但这跟“独生子女无法继承父母房产”完全不是一回事。按照我国《继承法》的规定,配偶、子女、父母同为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因此独生子女本就不是父母财产的唯一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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