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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兄嫂欠债不还7年有余手足之情让法律主持正义
发布日期:2019-03-15    文章来源:互联网

中国法院网讯(吴胜辉邹瑶)近日,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执结了一起弟弟与兄嫂之间的借贷纠纷案件。

2011年9月,姚兄因妻子郑某需要资金,出面向姚弟借钱,姚弟遂将银行账户存款50万元转给郑某,在其后的一个月内,姚兄向姚弟出具了两张借条,载明借款共计60万元,但一直未还款。2013年2月,郑某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南昌市检察院提起公诉,南昌市中院判决认定郑某的行为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随后,郑某提起上诉,南昌市检察院提出抗诉。2015年3月,经江西省高院裁决,驳回抗诉、上诉,维持原判。然而,即使刑事裁判已生效多年,因其中未对郑某的违法所得作出追缴或责令退赔的处理决定,故姚弟作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受害者,其损失依然未得到应有的补偿,遂将其兄嫂作为共同被告提起民事诉讼,诉诸该院。

该院对本案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诉讼过程中保全查封了姚兄、郑某各自名下的房产两套,判决认定姚兄、郑某应支付姚弟款额60万元。后姚兄、郑某仍不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本案进入强制执行阶段。执行法官耐心听取了申请执行人姚弟的诉求,调取了被执行人姚兄、郑某夫妇的相关资料。因被执行人在一定期限内未来该院申报财产,遂对其二人下达了拘传票和搜查令。尽管如此,被执行人仍不积极履行义务,为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利益,执行法官当机立断,下达了诉讼过程中保全查封的被执行人两套房产的拍卖裁定以及清房公告。至此,两位被执行人终于肯“浮出水面”,前来该院写下了搬离房屋的承诺书,执行法官对两位被执行人进行了耐心的劝解和开导:早在2011年60万并不是一笔小数目,但姚弟毫不犹豫地借给了你们兄嫂俩,欠债还钱本是天经地义的事情,7年半过去了,因为这笔钱,嫂嫂锒铛入狱,付出了应有的代价,本是和和美美的一家人,却被这一拖再拖的欠款破坏了感情,实在是得不偿失!其后,在两套房产挂网拍卖前的评估过程中,被执行人姚兄、郑某的心理防线终于被突破,自动履行了还款义务,使得评估中止,本案在不到一个半月的时间内顺利执结。“早就听说西湖法院执行局的工作效率高、执行速度快,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有你们这支敬业而精干的执行法官队伍在,我们作为申请执行人也不愁执行难了!谢谢法官对我的帮助,不胜感激!”收到执行款的申请执行人姚弟激动地握着法官的手如是说。

兄弟之间本应情同手足,互帮互助,但在本案中,两位被执行人却被一己私利蒙蔽了双眼,腐蚀了血浓于水的亲情,实在令人惋惜。法律是公正的天平,在亲情面前也不会袒护任何一方,利益践踏了亲情的时候,也就是法律主持公道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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