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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刑法中雇佣童工问题
发布日期:2019-03-14    文章来源:互联网
  司法考试刑法中雇佣童工问题:
  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
  《修正案(四)》增加。
  (一)概念
  违反劳动法规,雇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超强度体力劳动的,或者从事高空、井下作业的,或者在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等危险环境下从事劳动,情节严重的行为。
  (二)数罪
  有前款行为,造成事故,又构成其他犯罪,比如强迫劳动的,应当数罪并罚。
  学员问:如果没有造成事故的情况,比如仅是雇佣童工从事危重劳动和强迫劳动,怎么处理?要并罚么?
  法律教育网老师回复:此时构成雇佣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按一罪处理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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