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培训期间劳动者工资是否计入培训费用里?经过案例来了解
培训期间劳动者工资是否计入培训费用里?
案情简介:培训期间劳动者工资是否计入培训费用里?
黄先生于2014年3月1日入职一家科技公司,双方签订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工作岗位从事工程师,2015年6月1日,科技公司与黄先生签订服务协议,约定将黄先生送到国外进行专业技术培训三个月,培训费用为十五万元(包括黄先生培训期间的三个月工资六万元),黄先生回国后必须为科技公司服务期满5年,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黄先生工作满两年提出辞职。双方因违约金发生争议,科技公司提出劳动仲裁申请,要求黄先生支付违约金十万元。
判决结果:劳动仲裁委会审理后,认为科技公司将黄先生在培训期间获得的工资列入培训费用没有法律依据,支持扣除六万元后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法律法规: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培训费用,包括用人单位为了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而支付的有凭证的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差旅费用以及因培训产生的用于该劳动者的其他直接费用。
律师说法:培训费用不应包含培训期间的工资。本案来看,法律并未将培训期间的工资列入培训费用。再者,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培训,虽然有提高劳动者个人技能的一面,但更多地是为了让劳动者为用人单位创造更大的经营效益,即使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脱产培训,培训期间仍应当视为劳动者在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因此,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依约足额支付劳动报酬,而不应因劳动者提前离职而扣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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