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私了”的六个步骤之四:固定、采集有关证据
发布日期:2019-03-07 文章来源:互联网
“私了”交通事故所涉及的内容虽然不多,方法也简单,但是一些能够证明交通事故发生真实情况的相关证据,还是必须固定和采集。这对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至关重要的。
(一)“私了”事故中证据的主要作用
发生交通事故后,不管选择哪种方法进行处理,都要通过记录、标划或拍照的方法,固定、采集一些与事故发生的有关证据。证据在“私了”中有三个主要作用:
1)双方对事故事实有争议“招”警察介入时,可以据理力争。
有些事故,当事人一开始都愿意通过“私了”解决问题,但是双方对事故发生的事实争议颇大,而请警察来“公了”。由于开始未注意固定和采集证据,使现场整体或局部产生变动,有关证据灭失,即使警察来了,也只好认为事故事实不清,不确定责任,结果往往是“各打五十大板,’,自负其损,各自修理各自的车辆。如果当事人适时进行了相关证据的采集,其主张便可能得到认可,其利益也可能得到最大程度上的保护。
2)向保险公司进行索赔时有根有据。
实践中,有的当事双方“私了”很成功,但是到了保险公司进行索赔时却遇到了麻烦。当事人若没有采集证据,甚至连一纸文字的记录都没有,保险公司怎么可能仅凭口述而进行赔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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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防止对方在撤除现场后“变卦”而造成麻烦。
实践中,也经常发生这样的事情,事故双方对事实无争议,于是撤除了现场,当进入实质性的索赔问题协商时,由于分歧较大,不但不同意赔偿,甚至连在现场共同认可的事故事实也推翻了。此时,如果作为有理无责的一方,会感到很冤枉。这种结果的产生,一方面说明对方不诚信,另一方面也说明自己的维权意识差,没有采集相关的证据。
(二)如何固定停车位置和地面痕迹
如前所述,应当在车内工具箱中配备粉笔或石笔,一旦发生事故,可用来勾画、固定停车位置和地面上的一些痕迹。
1)固定机动车停车位置。用粉笔或石笔在机动车每个车轮外延中心垂直于地面上勾画“T”型线。
2)固定非机动车停车位置。非机动车发生事故后一般向某侧倒地,可沿其车轮的外沿勾画半个弧形线即可,同时在弧形线外边分别用“前”、“后”二字注明其前轮和后轮。
3)固定制动印痕。一般可在某条制动印痕的起点处,将印痕的起点和宽度用“「”型线勾画出来。
4)固定划痕。非机动车倒地时一般会在地面上留下脚蹬头或车轮轴头与地面产生的条状痕迹,我们只需沿可见的痕迹起点至终点勾画处条状线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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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固定人体倒地的位置。有些事故中,骑车人或行人发生事故后会倒卧于地面,我们在组织抢救之前,最好将其头部和双脚的位置勾画出来。在此提示:如果人员受伤程度为轻伤以上,最好不要“私了”,应当立即报警。
(三)如何拍摄现场照片
发生事故后,如果条件允许,可用随身携带的照相机或有拍摄功能的手机拍摄一些现场照片,比如:现场的全景照片;车辆单独的整体照片;各种痕迹对应情况的照片等。现场照片是最直接、最形象、最有说服力的证据,下面介绍几种实用的拍摄方法。
1)拍摄现场全貌。主要反映整个现场范围以内的具体形态。拍摄时最好相向拍摄,即:以事故现场的车辆为拍摄中心,从相反的两个方向往现场中心进行等距离的拍摄。
2)拍摄现场局部。也称现场重点部位摄影,是在较近距离拍摄事故现场中心、局部痕迹的位置及与有关物体之间的关系。照片主要反映:
①两车接触部位嵌合的情况;
②车辆的某一侧、刹车痕迹、散落物离某条车道线或路边的距离。
3)拍摄痕迹和损坏部位。也称细目摄影或痕迹摄影,它是采用近距拍摄路面、车辆、人体衣着痕迹特征的一种方式,重点要反映痕迹的形状、特征、大小、受力方向等。拍摄时,照相机的镜头要与被摄体相垂直(提示:应当按照 “二者对应”中讲的“承痕体”和“造痕体”关系内容对应拍摄痕迹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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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如何用文字记录有关事故情况
1)“私了”事故时,应当用文字记录哪些主要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规定:“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未造成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在记录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对方当事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驾驶证号、保险凭证号、碰撞部位,并共同签名后,撤离现场,自行协商损害赔偿事宜”。这条规定中所涉及的内容就是“私了”时要记录的内容,它是最原始的证据之一、是当事人向保险公司办理索赔事宜和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重要依据。有些省市的交通管理部门为了方便当事人“私了”交通事故,在制定的地方性法规中设定了《当事人自行解决交通事故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的格式和如何填写《协议书》的条款。空白《协议书》一般都可在当地交通队免费领取或在当地交管部门的网站进行下载。例如:在北京市,《协议书》就可以在交通管理局的网站//www.bjjtgl.gov.cn下载。
2)《协议书》中有哪些内容
《协议书》一般有三部分内容:一是事故事实认定部分;二是当事人责任确定部分;三是双方损害赔偿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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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事故事实认定部分的内容有:事故时间、事故地点、姓名、驾驶证号、电话、交通方式、机动车车牌号、保险凭证号、行驶的方向。
②当事人责任确定部分的内容有:具体的交通违法行为、责任的划分。
③双方损害赔偿部分的内容有:赔偿的额度、赔偿的方式。
3)填写《协议书》的要求和方法
以北京的《协议书》格式为例,填写的要求和方法如下:
①字迹工整、项目齐全、各持一份,并要妥善保管。
②互相查验对方的有效证件,核实其身份。
③“事故时间”一栏,须填写阿拉伯数字,准确到分钟。
④“事故地点”一栏,需要填写事故发生在某区(县)、某路(或路口)、某街的具体地点。
⑤“姓名、驾驶证号”一栏,填写前要与驾驶证核对。
⑥“电话”一栏,需要填写随时可以联系的电话号码。填写前要互相拨通手机号加以确认。
⑦“交通方式”一栏,需要填写是哪种交通工具,如:大客、大货、小客、小货、自行车、残疾摩托车、三轮车、行人等。
⑧“机动车车牌号”一栏,填写前需要核对车辆号牌和行驶证;车辆为黑色号牌的,应在车号后注明“黑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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⑨“保险凭证号”一栏,填写前要认真核对保险有关凭证,填写保险凭证号码,如机动车无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则注明“无三者险”。
⑩“事故事实”一栏,填写双方的行驶(行走)方向,及车辆碰撞部位。
(上述内容填写完毕后,双方当事人确认并签字,然后撤除事故现场,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进行责任的确定和损害赔偿的协商。)
⑾“具体的交通违法行为”,可按照相关的法律条款简写,如:某某闯红灯,或某某追尾,或某某并线为让行;如果有的省(市)制定了具体的允许“私了”的地方性法规,可直接填写其中对应违法行为的条款即可,如:某某有某条某款的行为。
⑿“责任的划分”,直接填写责任的大小,如:某某负全部责任,或双方共负同等责任。
⒀“赔偿的额度”,按照双方私了的协议填写,如:某某负责对方车辆的全部修理费用,或双方各自负责自己的车辆修理,或某某赔付对方人民币多少元。
⒁“赔偿的方式”,按照双方私了的协议填写,如:现金赔付,或是等价货物赔付。
当《协议书》全部填写完毕后,当事人就可以持该《协议书》到责任方投保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公司办理索赔手续。如果当事人达成赔偿协议后,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持《协议书》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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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在没有《协议书》的情况下如何用记录
如果没有随身携带《协议书》,或在没有设定《协议书》的省(市)或地区,可以在一张空白纸上用文字记录相关的内容,同样可以起到证据的作用。可是,那么多内容如何记得住呢?在这里介绍一种方法:只要记住下面一副对联,就能回忆起《协议书》记录的主要内容。这幅对联的上联是“天时地利人和”;下联是“路线方向错位”;横批是“好说好记好散”。解释一下:
①天——是指天气;
②时——是指时间;
③地——是指地点;
④利——是指利益中的财产损失情况;
⑤人——是指当事人姓名;
⑥和——是指当事人双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了事故;
⑦路线——是指哪条车道;
⑧方向——是指行驶或行走方向;
⑨错位——是指有什么交通违法行为或过错而造成了车体或人体具体部位的接触;
⑩好说好记好散——其中的“好”字是“号”字的谐音,分别指驾驶证号、车牌证号、保险凭证号。
提示:最后不要忘了双方签字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