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网站首页
我要提问
找律师咨询
法律咨询
查找律师
法律知识
法律法规
法律论文
法律文书
司法考试《刑法》罪名:强迫他人吸毒罪
发布日期:2019-03-07 文章来源:互联网
强迫他人吸毒罪
本罪是指使用暴力、威胁等生理强制或心理强制方法,迫使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行为。采用某种方法使他人暂时丧失知觉或者利用他人暂时丧失知觉的状态,给他人注射毒品的,应认定为强迫他人吸毒罪。本罪与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的关键区别在于方法不同。犯本罪的,根据刑法第353条第2款与第3款的规定处罚。
相关法律知识
»
2013年司法考试刑法考点精讲:强迫他人吸毒罪
»
司法考试刑法罪名备考:强迫卖血罪
»
司法考试刑法备考: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
»
2015年司法考试《刑法》罪名详解:强迫交易罪
»
司法考试《刑法》罪名:强迫劳动罪
»
司法考试《刑法》罪名: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
»
司法考试《刑法》罪名: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
»
司法考试《刑法》罪名: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的处罚
»
司法考试《刑法》罪名:强迫卖淫罪的概念与特征
»
司法考试《刑法》罪名:容留他人吸毒罪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
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