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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如何进行财产分割?
发布日期:2019-02-26    作者:陈翠敏律师
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如何进行财产分割?
陈翠敏解答:

        2015年7月王某与李某登记结婚。2017年4月王某与李某共同出资设立公司。后两人感情不合,2017年10月李某提起离婚诉讼,提出将该公司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并引发争议。
        一般情况下,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设立公司,登记注册公司时应当提交财产分割证明。未进行财产分割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双方以共同共有财产出资设立公司,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或者妻名下的公司股份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共有的财产,作为共同共有人,夫妻双方对该项财产享有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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