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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承租的公房,离婚时如何分割
发布日期:2019-02-18    作者:张梅律师
根据相关婚姻法律法规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中公房使用承租若干问题的解答》,一方婚前承租的公房,离婚时,如果存在下述情况,双方均有权承租:


(一)婚前由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姻关系存续5年以上的;


(二)婚前一方承租的本单位的房屋,离婚时,双方均为本单位职工的;


(三)一方婚前借款投资建房取得的公房承租权,婚后夫妻共同偿还借款的;


(四)婚后一方或双方申请取得公房承租权的;


(五)婚前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后因该承租房屋拆迁而取得房屋承租权的;


(六)夫妻双方单位投资联建或联合购置的共有房屋的;


(七)一方将其承租的本单位的房屋,交回本单位或交给另一方单位后,另一方单位另给调换房屋的;


(八)婚前双方均租有公房,婚后合并调换房屋的;


(九)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双方均可承租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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