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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利用职务便利骗取单位款项获刑十个月
发布日期:2019-02-13    文章来源:互联网
     一男子利用职务便利,通过虚报交易和偷换银行账号的方式骗走单位款项9万多元。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长洲区人民法院审理这起职务侵占案,被告人周某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2017年11月,来自福建的周某进入梧州某医院工作,担任后勤主任,负责采购和后勤保障工作。平时负责联系供应商订购药物和医用耗材等,然后将供应商提供的账号报给财务,再由财务把交易款项打给供应商。

  周某迷上了一款赌博游戏,下注加上平日里抽烟、喝酒的开销,每月4000元的工资远不能维持他目前的生活。穷途末路时,他回想起自己曾经利用职务之便骗取单位款项的经历。为了赢回赌博所输的钱,他决定铤而走险,再次利用职务之便骗取医院的采购款。

  2017年12月开始,周某先是采取虚构采购交易事实的方式进行报账,将非法所得的66299元收入囊中。随后周某又以订购药品和耗材的名义,在报销过程中将药品和耗材供应商的交易银行账号偷换成梁某等人的银行账号进行报账,再让梁某等人将钱款转到自己的支付宝或微信中。就这样,周某将医院本应支付给供应商的32442元据为己有。截至2018年1月22日,周某骗取医院金额共计人民币98741元。

  本以为能够翻身将输的钱赢回来,再把虚报的款项填补上,不料却将骗取来的金额都输光,还欠了不少。面对这么大一笔金额,周某害怕自己利用职务之便骗取单位采购款的行为会败露,为躲避债务,周某离开了工作岗位躲到重庆的朋友家。2018年3月22日下午,周某在重庆火车站制证点制证时被民警抓获。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周某利用职务之便,将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职务侵占罪。周某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当庭认罪,依法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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