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先生和张小姐2015年结婚,结婚后,王先生父母出资300万元,张小姐父母出资200万元,购买了一套婚房,登记在王小姐名下。婚后双方因性格不和发生矛盾导致感情破裂闹离婚,并对房屋如何分割产生分歧,张小姐认为房子是婚后购买,应该均分,王先生则认为王先生父母出资多,应该按照双方出资比例分割,那么,从法律讲,这个房子应该如何分割呢?
法律规定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本案中,小陈的父母出资60%,倩倩的父母出资40%,那么这套房子应该由王先生和张小姐按照该出资份额按份共有,王先生分得70%,张小姐分得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