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刑事速裁程序 十分钟审结一起交通肇事案
发布日期:2019-01-28 文章来源:互联网
“被告人孙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1月25日,随着法官敲下法槌,一起交通肇事案在安徽省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法院当庭宣判,该起刑事案件适用速裁程序进行审理,从开庭到宣判,整个庭审用时仅10分钟。
经审查,2018年11月1日,被告人孙某驾驶重型自卸货车与电动车相撞,致电动车2名乘车人当场死亡。经认定,被告人孙某承担事故主要责任。孙某案发后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孙某在案发后自愿赔偿被害人亲属造成的经济损失,其加害行为得到被害人亲属的谅解。该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并同意适用速裁程序。
花山法院在审理中,委托安徽省肥西县司法局对被告人孙某的犯罪行为背景因素、是否具有再犯危险、适用非监禁刑对所居住的社区有无重大不良影响等非涉案件情况进行调查。庭审中,花山法院简化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程序,充分听取了被告人最后陈述,运用认罪认罚从宽处罚的法律制度,当庭作出判决。孙某表示服判不上诉。
刑事案件速裁程序是司法改革背景下,缓解案多人少矛盾,提高办案效率的有益尝试。花山法院将继续落实刑事案件繁简分流机制,简案快审、繁案精审,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