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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罪轻辩护检察院指控盗窃金额20余万判决适用缓刑
发布日期:2019-01-06    作者:尹朝阳律师
2017年8月夹江县公安局接到夹江县水务局报案,吴某涉嫌盗窃连砂石并立案侦察,经多次延期及检察院退侦,在对本案当事人吴某羁押近16月后,本案于2018年12月12日开庭审理,庭前在经本律师所在团队充分阅卷、研讨、询问当事人家属、当事人本人意见后,最终确定作罪轻辩护,庭前分别与检察院、法院沟通并提交书面意见,针锋相对指出证据的不足,认为犯罪金额明显有误,庭审中经激烈交锋,最终法官采纳了本辩护人团队提出的犯罪金额、具有自首、坦白、社会危害后果不大等从轻、减轻情节、适用缓刑不致危害社会等多数观点,实现本可能判当事人6年半有期徒刑,结果当庭宣判:有期徒刑3年,缓期4年执行,让当事人当日获得自由,与庭外亲人相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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