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上午,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不公开开庭审理“滴滴顺风车司机杀人”案,由温州中院常务副院长陈有为承办并担任审判长,还首次组成七人合议庭审理。
发布日期:2019-01-05 文章来源:互联网
据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消息,1月4日上午,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不公开开庭审理“滴滴顺风车司机杀人”案,由温州中院常务副院长陈有为承办并担任审判长,还首次组成七人合议庭审理。
被告人钟元,男,1991年6月出生,汉族,中专文化程度,务工人员,四川省金堂县人。因本案于2018年8月28日被乐清市公安局逮捕,同年11月8日温州市人民检察院向温州中院提起公诉,温州中院于同日立案。
温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钟元因赌博在网络借贷平台欠下债务,预谋在从事滴滴顺风车业务时伺机抢劫女乘客财物。2018年8月23日,被告人钟元第一次伺机抢劫女乘客未果。2018年8月24日,被告人钟元在从事滴滴顺风车业务时,采取持刀威胁、胶带捆绑的方式,对乘客被害人赵某某实施了抢劫、强奸行为后杀人灭口。提请对被告人钟元依法以故意杀人罪、强奸罪、抢劫罪追究刑事责任。
法庭上,被告人对指控事实供认不讳,对其犯罪行为表示后悔,愿意接受法律制裁。辩护人提出被告人第一次抢劫系犯罪中止而非预备,且有坦白、悔罪等情节,请求从轻处罚。
因涉及个人隐私,根据法律规定,温州中院以不公开开庭方式进行审理,案件将定期进行宣判。
案件回顾:
浙江省乐清市公安局官方微博8月25日发布通报,8月24日17时35分,乐清警方接群众报警称其女儿赵某(20岁、乐清人)于当日13时,在虹桥镇乘坐滴滴顺风车前往永嘉。14时许,赵某向朋友发送“救命”讯息后失联。乐清警方于8月25日凌晨4时许,在柳市镇抓获犯罪嫌疑人钟某(男、27岁、四川人)。经初步侦查,该滴滴司机钟某交代了对赵某实施强奸,并将其杀害的犯罪事实。
8月25日,滴滴出行在官方微博上发布声明致歉,声明中称作为平台,辜负了大家的信任,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滴滴表示,目前,嫌疑人钟某已被乐清警方抓获。经核实,钟某此前背景审查未发现犯罪记录,是用其真实的身份证、驾驶证和行驶证信息(含车牌号)在顺风车平台注册并通过审核,在接单前通过了平台的人脸识别,但案发车牌系钟某线下临时伪造。滴滴在声明中提到,在该车主作案的前一天,有另一名顺风车乘客投诉其“多次要求乘客坐到前排,开到偏僻的地方,下车后司机继续跟随了一段距离”,滴滴客服承诺两小时回复但并未做到,也没有及时针对这一投诉进行调查处置,无论什么原因,平台都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滴滴表示,将会继续积极配合警方,同时全力做好家属后续善后工作,并且承诺无论法律上平台是否有责,以及应当承担多少责任,未来平台上发生的所有刑事案件,滴滴都将参照法律规定的人身伤害赔偿标准给予3倍的补偿。
8月26日,“滴滴出行”官方微博再次发布情况说明,滴滴在最新声明中表示,自8月27日零时起,在全国范围内下线顺风车业务,内部重新评估业务模式及产品逻辑;客服体系继续整改升级,加大客服团队的人力和资源投入,加速梳理优化投诉分级、工单流转等机制;免去黄洁莉的顺风车事业部总经理职务,免去黄金红的客服副总裁职务。
8月26日下午,交通运输部联合公安部以及北京市、天津市交通运输、公安部门,针对上述事件,对滴滴公司开展联合约谈,责令其立即对顺风车业务进行全面整改,加快推进合规化进程,严守安全底线,切实落实承运人安全稳定管理主体责任,保障乘客出行安全和合法权益,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整改情况。
8月31日,交通运输新业态协同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召开第二次会议,决定自9月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对所有网约车顺风车平台公司开展进驻式全面检查。会议指出,确保网约车行业安全发展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近一段时间以来,社会上连续发生多起滴滴司机杀害乘客、性侵、性骚扰事件,特别是8月24日发生的浙江温州乐清女孩乘坐滴滴顺风车途中被害案件,引起社会高度关注和极大愤慨。会议对事件中遇害者表示哀悼,对受害人及家属表示慰问,对犯罪分子将依法严惩,对负有不可推卸责任的滴滴公司将依法依规进行严厉查处。
交通部等多部门9月5日对网约车平台开展进驻式检查后,10日晚交通部和公安部联合发布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对网约车平台和顺风车服务平台开展联合安全大检查,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