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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电案在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发布日期:2018-12-27    作者:胡清律师
2018年11月15日,胡清律师代理的3名投资者诉佳电证券虚假陈述案在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3名投资者共起诉金额为640余万元,因双方对于计算方式及系统风险等争议较大,其中2个案件暂未接受调解方案。




我们认为:根据《证券法》及最高院司法解释规定,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权益受损的投资者可以起诉索赔损失,该类案件在前期已经有部分投资者拿到赔偿,在2014年4月22日至2017年4月8日期间购买*ST佳电股票,且在2017年4月8日之后继续持有或卖出的投资者可以通过起诉索要赔偿,具体的诉讼流程投资者可以和维权律师取得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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