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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精品考点复习指导:吸收犯
发布日期:2018-12-24    文章来源:互联网
  吸收犯★★★★
  吸收犯,是指事实上存在数个不同的行为,其一行为吸收其他行为,仅成立吸收行为一个罪名的犯罪。对于吸收犯,择一重罪处罚。
  典型例子:行为人盗窃枪支后又私藏的;伪造货币后又出售或运输的。
  吸收犯的特征:具有数个独立的符合犯罪构成的犯罪行为;数行为必须触犯不同罪名;数行为之间具有吸收关系,即通常前行为是后行为发展的所经阶段,后行为是前行为发展的当然结果。
  注意:甲盗窃他人财物之后又毁坏该财物的,仅成立盗窃罪,毁坏财物的行为属于共罚的事后行为(不可罚的事后行为)乙侵占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谎称财物被盗以免除归还义务的,后面欺骗的行为也属于不可罚的事后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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