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后男子网吧盗手机低价销赃获刑四个月
发布日期:2018-12-24 文章来源:互联网
中国法院网讯 (刘文锋 罗兰) 近日,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盗窃案件,法院判决:被告人王某犯盗窃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2018年9月8日早上6时许,被告人王某(27岁)在南昌市西湖区某网吧内,趁被害人赵某睡着不备,从其电脑桌上盗窃一部苹果6S手机及手机壳内100元钱后离开网吧,随后到某手机维修店以120元将手机销赃,2018年9月12日民警在网吧将王某抓获归案。经鉴定,被盗的手机价值1663元,手机现已发还被害人。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财物价值人民币1763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被告人具有如实供述、配合公安机关追缴赃物,未给被害人造成损失等从轻处罚情节,据此,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