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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待定的合同应该怎么样来处理
发布日期:2018-12-13    作者:吴丁亚律师

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并不是所有的合同都会生效,有的情况是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那么对于这些效力待定的合同应该是怎样进行处理的?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吴丁亚律师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效力待定的合同应该怎么样来处理
1、效力待定的合同变为有效的合同
效力待定的合同的确定,取决于享有追认权的第三人在一定的期限内的追认。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效力待定的合同,需要经过监护人的追认,合同才有效。无权代理或者超越代理权人签订的效力待定的合同需要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合同才有效。
效力待定的合同经过追认之后,合同自始有效。
2、效力待定的合同变为无效合同
如果效力待定的合同没有经过追人权人的追认或者追认权人拒绝追认,合同就自始无效。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予以追认。如果有追人权的人拒绝追认或者在一个月后还部追认的,合同就无效了。法律还赋予了善意的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就是善意的相对人自知道自己与对方订立的合同是效力待定的合同,并且还未经过追认的,善意的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形式作出。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效力待定的合同有可能是有效的,也有可能会成为无效合同,这个要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考虑,如果是无效合同的话,那么就不需要继续履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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