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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拆迁案例:之前统一规划建设的房屋,因不签字就是违建?强拆确认违法。
发布日期:2018-12-12    作者: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律师
【申请人】毛先生等4户【代理律师】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鲁金艳律师、刘春兴律师、刘艳玲(实习)律师【被申请人】余姚市人民政府某街道办、余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余姚市公安局
案情简介
毛先生等人系浙江省余姚市某村村民,在该村有合法房屋,系2009年村里统一规划建设的楼房,按照设计图纸每家房屋建筑外观几乎都一致。现因项目建设,需对房屋所在区域的集体土地实施征收,因未与相关部门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即被认定为违法建筑,而村内同样情况已经签字的村民房屋却是合法建筑。
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毛先生等人经过协商后,北上来到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委托京平律师鲁金艳律师、刘春兴律师、刘艳玲(实习律师)代理自己的案子。
2018年8月14日上午9点左右,在委托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其房屋被强制拆除。庆幸之前有京平律师的指导,委托人搜集指出拆迁现场有街道主任及其他工作人员,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张某,现场有公安车辆及人员等等,结合律师调查取证的情况,京平律师协助委托人提起行政复议,请求确认被申请人强制拆除行为违法。
胜诉
确认被申请人余姚市人民政府某街道办事处强制拆除申请人毛先生等人房屋行为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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