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刑法复习指导:生产、销售假药罪
发布日期:2018-12-08 文章来源:互联网
1.犯罪对象——假药,即按照《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假药和按假药处理的药品、非药品。
提示注意:
这里的“假药”必须是用于人体的药品或非药品,如果生产、销售假农药、假兽药则而以刑法第147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2.既遂标准——实施了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注意:《刑法修正案(八)》已经将本罪从危险犯修改为行为犯。
3.主观罪过——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 法律 教育 网
提示注意:
本罪的成立不要求以获取非法利润为目的,即使是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出售假药,也不影响本罪的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