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男子偷窃施工材料获刑八个月并处罚金
发布日期:2018-11-25 文章来源:互联网
两男子合伙偷盗工地施工材料,盗窃金额达到一万余元。近日,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该起盗窃案,被告人刘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杨某被判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
经审理查明,2018年5月期间,被告人刘某、杨某多次来到位于某医院新建大楼外,两人从围栏的一个洞口钻进新建大楼,在一楼先将工地上的铝合金材料捆好,然后用摩托车、电动车运输,两人共盗窃铝合金1020斤。事后二人将赃物卖掉后赃款均分。经物价部门认定,被盗物品金额达到一万余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刘某、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在共同犯罪中,二被告人作用相当,不划分主从犯。二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可从轻处罚。二被告人多次盗窃,可酌情从重处罚。综上,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