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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庇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发布日期:2018-11-24    作者:许仙凤律师
  做假证明是否会构成包庇罪要看是否符合以下条件:
    一、犯罪主体
    包庇罪为一般主体,可以是任何一个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但若是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人做假证明就可能会构成伪证罪。
    二、犯罪目的
    包庇罪的犯罪目的是为了使其逃避公安机关的侦查,不负刑事责任。若做假证明时仅是为了企图干扰公安机关的刑事侦查活动,陷害他人的,不构成包庇罪。
    所以,作假证明要符合以上两种条件才可构成包庇罪。
    包庇罪立案标准:
    1、根据刑法,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提供财务的,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应当予以立案追诉。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26条的规定,“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在公安机关查处卖淫、嫖娼活动时,为违法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情节严重的,依照本法第三百一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这条规定扩大了包庇罪的对象,把一般违法的卖淫者、嫖娼者纳入了包庇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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