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前锋(600733)投资者索赔继续征集
2018年,北京市盈科(无锡)律师事务所齐程军律师团队将继续推进前锋股份(600733)投资者索赔案。目前部分前锋股份投资者的索赔案件已经开庭,正在等待法院的判决。同
S前锋(600733)投资者索赔条件:
北京市盈科(无锡)律师事务所齐程军律师认为,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虚假陈述司法解释,凡是在2010年12月9日到2015年7月23日之间买入S前锋股票,并且在2015年7月23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均可向S前锋及相关责任人发起索赔,要求赔偿其虚假陈述违法行为给投资者造成的投资差额等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