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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教练猥亵舞蹈补习班女童获刑 并判从业禁止五年
发布日期:2018-11-10    作者:郑兰运律师
校外教练猥亵舞蹈补习班女童获刑 并判从业禁止五年  2018-11-8 15:45:24  正义网

  正义网咸宁11月8日电(通讯员吴戈 黎小明)日前,湖北省通城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猥亵儿童案被一审判决,法院以猥亵儿童罪判处廖某某有期徒刑二年,并采纳检察机关量刑建议,判令其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五年内禁止从事教育类职业。
  经查,2018年6月10日中午12时许,该县一校外舞蹈培训机构教练廖某某趁无成年人在场之机,花言巧语将一名参加舞蹈补习班训练的7岁女童带至厕所,对其实施拍裸照、搂抱、亲吻等猥亵行为。
  6月21日,廖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对上述犯罪事实供认不讳。9月21日,检察机关依法以猥亵罪对廖某某提起公诉,并建议法院判令其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5年内禁止从事教育类职业。10月24日,通城县法院不公开审理该案,廖某某当庭认罪悔罪,法庭宣布对该案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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