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大厂县法院持续发力严惩黑恶势力犯罪
发布日期:2018-11-01 文章来源:互联网
中国法院网讯 (陈君) 10月31日,河北省大厂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了梁某、于某、秦某等五人黑恶势力犯罪一案。
被告人梁某、于某、秦某、秦某东、郭某纠集在一起,于2016年8月至2018年4月期间,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在大厂县祁各庄镇窄坡村多次实施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等犯罪活动,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属恶势力犯罪。此案已于当庭宣判,大厂法院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情节、主观恶性和对社会危害程度,依法以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一审判处上述被告人有期徒刑1年2个月至2年10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处罚金。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大厂法院在县委正确领导和上级法院指导下,立足审判职能,对黑恶势力犯罪出重拳、下重手,严厉打击了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得到人民群众的充分肯定,起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