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别人领结婚证,重婚罪你怎么看
一女的与一男的好,在家乡办了酒席,没有到民政局领结婚证。在农村收入很少,看着外面闯荡过年回来的男男女女的风光生活,小两口也决定出去闯荡一番。到了沿海城市,小两口分别在不同的公司工作,因工作需要也不能住在一起,时间久了,两个人感情日渐淡薄。女方与另外的男人好上了,还领了结婚证。男方知道后,说要告女方重婚罪。
李兆棚律师解答:未领结婚证,后与别人领结婚证,没犯重婚罪。
以下是这个故事的法律依据,提供给法律兴趣者。
1、《刑法》(2015年11月1日)第258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后发生的以夫妻名义非法同居的重婚案件是否以重婚罪定罪处罚的批复》(1994年12月14日)规定:“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仍应按重婚罪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