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面对霸座事件,法律上该承担何种责任?
发布日期:2018-10-19    作者:刘琬琳律师
又出了高铁“霸座女”,面对无赖,法律真的没办法吗?
据《北京青年报》报道,9月19日,永州到深圳北G6078列车上,一位女乘客上车后未按照车票上的座位落座,执意坐在靠窗的邻座位置。车票座位靠窗的乘客向乘警投诉,乘警与霸座女乘客反复沟通,这名女乘客就是不肯让座。下午,广州铁路回应称:对于网上传播的9月19日G6078次旅客“霸座”视频,铁路部门已经关注。目前铁路公安已经介入调查,并将根据调查情况,依法依规进行处理。这不得不让人联想到前不久掀起舆论持续发酵的“高铁霸座男”事件。
面对霸座事件,法律上该承担何种责任?
依据《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八条规定,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
当乘客购买车票后,与铁路总公司之间即成立旅客运输合同关系,铁路公司有义务维护良好的乘车秩序,有义务依照票面所记载的座位信息为旅客提供座位。当旅客座位被霸占时,铁路公司及工作人员应当及时维持秩序并有效劝导占座旅客离开。
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对于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处警告或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拘留,可并处…罚款。
面对霸座事件,作为铁路公安机关公务员铁路乘警,有义务协助维护列车秩序,将孙某从其霸占的座位进行强制驱离。
《治安管理处罚法》明确规定,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第二条规定: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
霸座事件中,有座者不坐自己座位而去霸占别人座位,实际上侵犯的是乘客作为运输消费者享有的接受约定服务的权利,包括侵害了其享有的特定座位的利益以及其顺利接受服务的权益。因此,乘客可以要求‘霸座者’承担侵权责任。
因此,从法律角度来说,“霸座”并不只是道德问题,已经触犯了相关的法律法规。
在司法实务中,针对霸座事件,希望有关部门尽快出台有针对性的易操作的法律法规,更好的规制这种不文明的行为。
文章摘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