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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借“办酒席”之名诈骗获刑一年罚金八千
发布日期:2018-10-16    文章来源:互联网
湖南一男子以家中办酒席需要购进大量货物为名,获得商铺老板信任后,假借赊账的方式骗取烟、酒等财物。近日,湖南省汨罗市人民法院审理这起案件,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湛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此外,继续追缴被告人湛某的犯罪所得人民币14936元发还各被害人。   2015年4月至2017年11月期间,被告人湛某隐瞒自己没有资金的真相,先后在汨罗市白水镇、归义镇、川山坪镇、李家塅镇的批发商铺中声称家中办酒席需要大量货物,以先拿货再过几天付款的方式骗取经营商铺的老板信任之后,分别从被害人处以赊账的方式骗得烟、酒、摩托车等物品,将上述物品少部分留给自己使用,大部分销赃后供自己打牌、买彩票等使用,然后开始躲猫猫,逃避受害人讨账。期间湛某共计作案九次,诈骗物品价值共计14936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湛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湛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依法对其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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