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邺区唯一住房继承-老人如何获取全部房屋份额-不付折价款律师技巧
南京秦淮区离婚律师指导第一次起诉离婚
庄荣华律师讲解步骤与技巧(2018-8-27离婚结案)
婚姻遭遇:
父母干预,感情破裂,女方起诉离婚,男方该怎么办?
内心纠结:
是继续忍受,还是一刀两段?
离婚决心:
凝视深渊,无路可退!!!
坚决离婚!!!
目标:
第一次诉讼就争取快速离婚,财产分割,
诉讼简要经过:
律师立案---法院通知---开庭---5个月拿到离婚调解书
秦淮法院-顾荣荣法官
立案时间2018-3月
离婚时间2018-8-27【离婚生效时间】
案件结果:
1、离婚
2、房屋、车辆归对方,对方支付我方180万折价款
法院文书
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民事调解书
(2018)苏民初号
原告:A,女,住本市秦淮区。
被告:B,男,住本市秦淮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庄荣华,江苏格非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A与被告B离婚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3月27日立案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进行了审理。
A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决原、被告离婚;2.婚生女由原告抚养,被告每月支付3500元抚养费,至女儿满十八周岁时止;3.南京市秦淮区室房屋归原告所有,并请求对原告多分份额;4.车牌号为苏归原告所有;5.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事实和理由:原、被告于2009年相识恋爱,2012年登记结婚,2016年生育一女C。原、被告婚前缺乏足够了解,婚后经常为家庭琐事产生争吵极大破坏了夫妻感情,加之被告家庭对夫妻日常生活过多干预,致夫妻关系不睦,现原、被告已无和好可能。故原告诉至法院,望判如所请。
经本院组织调解,双方当事人于2018年8月27日达成如下调解协议:
一、原告A与被告B自愿离婚;
二、双方婚生女C由原告A抚养,被告B于2018年9月起每月月底前支付抚养费3000元,至C年满十八周岁时止;C生病住院的费用扣除报销部分后,剩余部分凭票据由原、被告各负担一半;
三、被告B每月可探视C两次,具体探视时间和方式由双方自行协商;
四、位于南京市秦淮区室房屋归原告A所有,剩余贷款由原告负担,被告于2018年9月18日前将上述房屋交还原告;
五、车牌号为苏归原告A所有,被告B于2018年9月18日前配合办理苏A汽车过户手续;
六、原告A于2018年9月18日前向被告B支付三、四、五项下财产折价补偿款180万元;
七、单人床一张、空气净化器一台、洗衣机一台归被告所有;
八、案件受理费26330元,减半收取13165元,由原告A负担。
以上调解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依法予以确认。
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二O-八年八月二十七日
人生如行路,一路艰辛,一路风景。你的目光所及,就是你的人生境界。总是看到比自己优秀的人,说明你正在走上坡路;总是看到不如自己的人,说明你正在走下坡路。与其埋怨,不如思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