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为寻衅滋事案件被告辩护
娄某、王某在酒吧喝酒,与被害人产生矛盾,致被害人死亡。公诉机关指控娄某犯故意伤害罪,王某诉寻衅滋事罪。
王某的亲属委托李海涛律师为其辩护。李律师接受委托后,通过阅卷,认真研究案卷材料,并多次会见王某,积极沟通赔偿和谅解事宜。在李律师的用心协调下,王某亲属积极赔偿被害人亲属近五万元,人民法院认定属于主动赔偿经济损失。李律师还在辩护中主张了王某的多种从轻处罚情节。最后人民法院对王某从轻处罚,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
由于李律师的用心、有效的辩护,王某获得了一个较低的刑期,委托人对辩护效果非常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