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网站首页
我要提问
找律师咨询
法律咨询
查找律师
法律知识
法律法规
法律论文
法律文书
广州看守所对取保候审有什么规定
发布日期:2018-09-14 作者:
戴允丝律师
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决定取保候审的,应当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对同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决定取保候审的,不得同时使用保证人保证和保证金保证。
采取保证金形式取保候审的,保证金的起点数额为一千元。决定机关应当以保证被取保候审人不逃避、不妨碍刑事诉讼活动为原则,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情节、性质,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经济状况,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等情况,确定收取保证金的数额。
相关法律知识
»
宝安看守所律师会见逮捕后取保候审的条件是什么?
»
广州看守所取保候审律师
»
广州市看守所律师取保候审
»
广州增城市看守所生产销售假药罪律师会见取保候审
»
泰安的刑事案件怎样才能办理取保候审、需要什么材料?怎样从看守所出来?
»
在泰安看守所被关押怎么办理取保候审呢?
»
在泰安看守所关押的哪些人不能办理取保候审
»
取保候审期间应当遵守哪些规定?违反规定的后果是什么?
»
寻衅滋事取保候审后检察院传唤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
嘉兴市看守所取保候审经验总结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
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