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几次可以强制离婚
起诉几次可以强制离婚,是协商没有达成离婚的一致意见准备通过向法院起诉解决离婚问题的人士关心的问题。在通过双方协商没有达成协议离婚的情况下,通过向法院起诉离婚就是想要离婚一方的最后的途径和办法了。 根据法律的规定,只要符合离婚的条件,起诉至法院后,法院一般就会判决双方离婚的。离婚的条件《婚姻法》第三十二条是这样规定的:“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想要离婚的一方可以围绕这几点准备证据,如果证据足够充分,能够证明双方的感情确实破裂的,法院一般就会判决双方离婚的。 此时,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就是夫妻感情是否破裂,而不是考虑是第几次起诉离婚,哪怕是第一次起诉离婚,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离婚标准,也会判决双方离婚的。 可是在现实中,想要离婚的一方有时拿不出证明夫妻感情确实破裂的证据,婚姻中也没有出现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情形,此时,法庭经过审理,一般就会判决双方维持婚姻关系不准予双方离婚。 就是说,在第一次的起诉离婚中,如果双方感情确实破裂,法院会判决双方离婚;如果双方的感情没有达到确实破裂的标准,法院就会不准予双方离婚。感情确实破裂的标准就是达到第三十二条的要求。 如果第一次起诉因为没有达到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这个判决离婚的标准,原告方可以在六个月以后再次起诉离婚。再次起诉离婚后,很有可能原告与第一次起诉离婚时的证据是一样的,但是原告的第二次起诉离婚这个事实本身,就是很好的证明原告确实认为与被告感情破裂,必须要通过离婚才能解决其内心的痛苦。这种情况下,法院查明如果没有不能离婚的事实,一般就会判决双方离婚。 总之,如果原告第二次继续起诉离婚,法院一般就会判决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