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权被侵犯怎么维权
专利权是一种财产权。与所有侵害财产权的情形一样,损害赔偿是专利侵权民事责任的主要形式。让侵权人无法就侵权行为获得任何经济利益,对于保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有效遏制侵权行为、规范市场秩序具有积极的作用;但是,如果没有依据地让侵权人为权利人的所有损失买单、加重其赔偿责任,也不符合法律上的公平原则。通常,法院在判定专利侵权所造成的损失时考虑的因素十分繁多。由于缺乏明确的证据要求和判断标准,专利侵权损害赔偿额的判定在我国一直是专利侵权诉讼中的难点。事实上,专利侵权损害赔偿额的判定难题在世界各国都存在。那么,在专利制度相对发达的国家,法院是如何面对这个问题的呢?本文将介绍分析我国目前的实践,并与美国、日本法院关于专利侵权损害赔偿额判定中的对待专利贡献度问题的相关做法相比较,以期引起国内知识产权界同行的关注及探讨。
本文所说的"专利贡献度",来源于日本司法实践中采用和理论中探讨的专利侵权损害赔偿额判定中的"寄与率(或寄与度,英文'contribution rate')"原则,即法院在根据销售量、单位售价、成本、利润等因素确定侵权人的利润额之后,还需考虑到专利对整个利润额的贡献程度、并将其百分比乘以侵权人所获的净利润额来决定再审被申请人后的赔付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