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开盗窃案件真相
案情摘要 :
《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刘某(女)在朋友张某(男)突发疾病去世后趁与张某女儿共同整理遗物过程中窃取张某两张银行卡并分多次共取走现金六万余元,构成盗窃罪且数额特别巨大应追究刑事责任。辩护人经会见及阅卷,认为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不成立。事实是刘某与死者张某生前系情人关系,刘某长期照顾患病的张某,张某死前有两张银行卡,其中交行卡长期交由刘某保管,刘某平时经常取款给张某治病。张某死后,张某前妻及女儿向刘某索卡不成向公安机关控告刘某盗窃。辩护人据此发表了自己的辩护意见。
办案体会:
还原被掩盖的真相,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本案中公诉机关仅凭刘某取走死者张某银行卡上的存款就断定刘某构成盗窃,却无视刘某与张某长期保持情人关系,平时保管张某银行卡的事实,只搜集刘某有罪证据,不收集刘某无罪证据。如按起诉书的事实认定刘某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重判。辩护人申请人民法院要求公诉机关、侦查机关调取了刘某在张某死前多次单独使用张某银行卡为张某取钱治病的相关记录,及张某生前治病的医生及护士的证言,搜集了证实张某的前妻及女儿从未来看望过张某,而刘某积极参与救治及护理的过程,还原了事实真相,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案件结果:
经律师的辩护,人民法院判决刘某构成盗窃罪,盗窃数额为18800元,而不是起诉书中指控的6万余元,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肆年,检察院未抗诉,刘某未上诉,判决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