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四川17岁智障少女被性侵怀孕 强奸罪的定罪处罚
发布日期:2018-08-08    作者:赵双剑律师
导读: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因为行为能力欠缺,智力不成熟而受到法律的特殊保护,但让人痛心的是,侵害未成年人、精神病人的现象还时有发生。近日,四川17岁少女遭67岁邻居性侵的新闻再次引发了网友的热议。强奸罪如何定罪处罚,请看下文。四川17岁智障少女被性侵怀孕
一个月前,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17岁智障女杨丽(化名)被家里人发现怀孕了。报警之后,警方通过DNA鉴定,锁定嫌疑人为他们67岁的邻居周某。11月2日,澎湃新闻从眉山市公安局东坡区分局崇礼镇派出所证实:目前嫌疑人周某已被刑事拘留。
据杨丽的父亲杨松(化名)介绍,他本来在云南打工,今年9月底,接到家里父亲的电话,说他的女儿怀孕了,这让他震惊。他说,女儿有智力障碍,今年才17岁,由于自己离异多年,一个人在外面打工,女儿一直留在老家,由父母帮照顾。一个月前,家里老人发现她总是呕吐,以为是病,杨丽的爷爷便带她到镇卫生院去看医生,才发现是怀孕了。在医生的建议下,老人当即向派出所报了案。
接到电话后,杨松赶回老家,同警方一起带女儿去做了引产手术。杨松说,引产后,警方采集了DNA样本,最后根据鉴定结果,确定了嫌疑人为周某。实际上,杨丽的家人最先怀疑的也是周某,据杨丽的一位亲属说:“经常发现杨丽跟他一路耍,这个事情出了之后,他就搬到城里住去了。”
据邻居介绍,杨丽平时不会做饭,不会梳洗,衣服都很脏,10岁才上小学一年级,去年小学毕业,但连自己的名字都不会写,大多数时候没有交流能力,只会点头,摇头。
眉山市公安局东坡区分局崇礼镇派出所民警告诉澎湃新闻,在做DNA鉴定的同时,当地公安部门将杨丽送至华西法医学鉴定中心进行智力鉴定。11月1日,警方拿到华西医院对杨丽的智力鉴定结果,对周某采取了强制措施。案件还在侦办当中,目前不方便透露更多案情。
强奸罪的定罪处罚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当被害人因为酒精或药物或宗教影响等而无法拒绝进行性行为时,与其发生性行为也被视为强奸。所谓暴力手段,是指不法对被害妇女的人身行使有形力的手段,即直接对被害妇女采取殴打、捆绑、堵嘴、卡脖子、按倒等危害人身安全或者人身自由,使妇女不敢反抗的手段。所谓胁迫手段,是指对被害妇女进行威胁、恫吓,达到精神上的强制,使妇女不敢反抗的手段,胁迫的核心是足以引起被害妇女的恐惧心理,使之不敢反抗,从而实现强行奸淫的意图。而违背妇女意志是强奸罪的本质特征,但是不能把“妇女不能抗拒”作为构成强奸罪的基本特征,它只是判断是否违背妇女意志的客观条件之一。
强奸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年满十四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男子,但在共同犯罪情况下,妇女教唆或者帮助男子强奸其他妇女的,以强奸罪的共犯论处。该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具有奸淫的目的。是指犯罪分子意图与被害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如果犯罪分子不具有奸淫目的,而是以性交以外的行为满足性欲的,则就不能构成强奸妇女罪,如抠摸、搂抱的猥亵行为,构成犯罪的,则就以强制猥亵罪论处。强奸罪的客体是妇女的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在客观方面,强奸罪客观上必须具有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妇女处于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状态或利用妇女处于不知、无法反抗的状态而乘机实行奸淫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236条,强奸罪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1)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2)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3)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4)二人以上轮奸的;(5)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周某侵害杨丽的事实,主观上表现为故意,客观上实施了性侵行为,并造成了杨丽怀孕的事实,对杨丽的身体造成了无法弥补的损害,周某的行为已经构成强奸罪。加上杨丽是未成年人,又是智障,周某的行为已构成强奸罪的加重情节,应受到相应的刑事处罚。
本文章转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