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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委托开发的发明创造的专利权属于谁?
发布日期:2018-08-06    作者:程智华律师
【知识产权】委托开发的发明创造的专利权属于谁?
  委托开发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合同另有约定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研究开发人。但:(1)研究开发人取得专利权的,委托人可以免费实施该项专利;(2)研究开发人就其发明创造转让专利申请权的,委托人可以优先受让专利申请权。
  委托开发所完成的技术秘密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以及利益的分配方法,由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合同没有约定,又不能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又不能确定的,当事人均有使用和转让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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