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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处理离婚后损害赔偿纠纷
发布日期:2018-07-28    作者:王丽律师
在我国,有许多的家庭会选择离婚,在离婚后,也会因为赔偿问题产生纠纷,当我们的人身权利受到损害的时候,我们可以提出损害赔偿,因为人身权利作为我们最重要的权利之一,当它受到侵犯的时候我们有权利去进行维护。当发生离婚损害赔偿纠纷的时候我们怎么处理呢?作为离婚双方当事人需要了解一下离婚损害赔偿纠纷该怎么处理。 我们在处理离婚损害赔偿纠纷的时候,遇到的情况不同,处理方式也就不同。离婚后损害赔偿纠纷的情况如下:
  一、离婚损害赔偿纠纷第一种情况:
  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无过错方以第四十六条规定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在此情形下,如果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或者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后提出的,人民法院将不予支持。
二、离婚损害赔偿纠纷第二种情况:
  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
  三、离婚损害赔偿纠纷第三种情况:
  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被告未基于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
  四、离婚损害赔偿纠纷第四种情况:
  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经人民法院调解离婚后,无过错方有权在离婚后一年内提起离婚损害赔偿诉讼。(曹建明主编、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课题小组编著:《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理解与适用》,人民法院出版社20082月第1版,第36页。)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在离婚损害赔偿纠纷中,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原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无过错方没有在离婚诉讼时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人民法院判决或者调解离婚后,将不再享有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
  以上就是关于怎么处理离婚后损害赔偿纠纷的相关内容。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在离婚后发生离婚损害赔偿纠纷的时候,需要根据当事人具体的情况进行处理,在离婚时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有利于自己获得损害赔偿,也避免离婚后损害赔偿纠纷的产生。如果当事人自身情况较为复杂的话,建议寻找专业律师进行专业
来源:法律快车网性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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