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签订婚内财产协议该要注意些什么?
在签订“婚内财产分割协议”时得注意:
1.协议的名字,尽量能凸显出协议的本质,带“婚内”两字就更完美。类似“婚内财产分割协议”这种名称是最好的,避免歧义,让人混淆。
2.协议最开头部分,清楚表明其“婚内财产分割”的性质。如果协议的起草者懂点婚姻法知识的话,不妨直接将《婚姻法》第19条摆上去,然后写明“本协议根据《婚姻法》第19条,约定如下……”之类的话。
3.协议中不宜有“如果离婚”之类的字眼或条款。当然了,如果必须得有“如果离婚……”这种条款(比如女方要求的如果离婚就得补偿的条款),那也最好写清楚,这一条的生效条件与协议中别的条款不相干。如果你写成了“如果离婚,就按此协议的规定来分配财产”之类的话,那可能就危险了哦。
4.在协议中将你们想约定归属的财产明列清楚(如按房产、小车、车位、银行存款等分门别类列清楚),不要简单一句男方房产归男方,女方名下房产归女方,到最后还要证明究竟存在哪些财产!
5.签协议后要及时办z理过户手续或者去公证。要避开婚姻法这种无节操的反悔,在签订协议后尽快过户,或到公证处做财产协议公证。因为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是不能撤销的,因此一定要有这种风险意识,如果能办z理过户手续的,及时办z理过户手续是最保险的了。不能办z理过户,那么就去公证处公证下(无论过户与否,也都可以去公证的),这样你才算把协议中约定归你的那些财产稳稳的攥在手里了。
当然,如果想协议做的天衣无缝,就不要为了省那几千块律师费,冒着损失1-2套房子的风险,随便在网上下载个协议套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