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诉公告:查处申请非信访,街道办应履责
案情简介
李先生在北京市房山区某村拥有住房,因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李先生的房屋被纳入腾退范围内,拆迁双方无法就安置补偿达成一致意见。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李先生决定通过法律手段解决这起拆迁纠纷,遂聘请了北京京平拆迁律师团队代理维权。
京平团队介入本案后,由赵健律师、葛容律师、冯文华实习律师担任李先生的委托代理人,负责全权处理其拆迁补偿维权事宜。京平律师在仔细、全面地了解案情后,协助李先生向某街道办事处递交了《立案查处申请书》,要求确认某村委会作出的《村集体重大事项民主决策表》违法,并责令改正。然而,某街道办事处《关于对<立案查处申请书>的答复》中却将查处申请按信访处理。京平律师遂指导李先生向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请求撤销某街道办事处《关于对<立案查处申请书>的答复》,责令某街道办事处履行查处法定职责。
胜诉结果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决定:撤销某街道办事处作出的《关于对<立案查处申请书>的答复》,责令某街道办事处在法定期限内依法履行法定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