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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字幕组备受争议:文化义工还是版权侵犯者
发布日期:2018-07-18    作者:程智华律师
网络字幕组备受争议:文化义工还是版权侵犯者     近日,一自学六门外语的“大神级”男青年小刘,因在网上低价销售其自己翻译的国外电影刻录盘,被法院判刑。此案将“字幕组”这个低调而又神秘的群体拉到了台前。
  他们究竟是不计报酬致力于文化传播的志愿者,还是偷盗国外优秀文化作品四处传播的版权侵犯者?在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不断提高的当下,字幕组又该何去何从?
  网络字幕组成追剧者“福音”
  “古代有个玄奘,他发现佛经之中有许多翻译错误,还有很多佛经缺失,于是组团前往天竺搬运原版佛经,返唐后亲自翻译、传播,遂有传奇《西游记》;现代有一些人,他们发现电影字幕中有许多翻译错误,还有很多大片未引进上映,于是组团前往国外网站搬运原版片源,下载后自行翻译、传播,江湖人称‘字幕组’。”这是一段流传在网络上的关于字幕组的定义。
  字幕组何时在国内起源,已经无从考证。21世纪初,随着网络的普及,越来越多的人发现了欧美电影、动漫、电视剧等大量优秀影视资源,但苦于外语水平有限,无法欣赏。面对这样的需求,字幕组应运而生。
  2006年,伴随着美剧《越狱》在国内的大热,各种字幕组如雨后春笋般发展起来。此后,越来越多的欧美影视作品通过字幕组的汉化进入国内,并引起了一波又一波的追剧热潮。
  “我们通常根据网友需求,在国外录制或者从网络上下载获得片源,然后字幕组的所有人聚集在网上,分工行动,翻译、校对、压制、发布,大家各司其职,唯一的目的就是让新出的片子第一时间汉化,挂到网上供所有人分享。”现实生活中是一名厨师,在某动漫字幕组负责时间轴的“小行哥哥”介绍说。
  目前,不仅欧美影视剧,包括日本动漫、韩国综艺以及国外大学公开课等视频资源,都通过民间字幕组翻译出现在网络上,为国内观众提供了丰富多彩的娱乐、教育资源。不少网民把热心的字幕组称为“文化传播者”和“网络时代的知识布道者”。
  坚持“公益”却受版权困扰
  虽然贡献如此之大,绝大多数字幕组却得不到任何报酬。在字幕组的圈子内,公益——是绝大多数字幕组坚持的一大原则。加入字幕组的工作人员都是凭借着对翻译或剧目本身的爱好,利用业余时间从事相关工作。
  记者了解到,一部时长24分钟的动漫,一般需要翻译3小时,校对1小时,制作时间轴1小时,压制40分钟,生产出汉化成品需要5-7个小时。“有时候新的剧集会在深夜更新,我们都会定闹钟,三更半夜爬起来做,一直做到天亮。”“小行哥哥”说。
  字幕组在广大网民的心目中是无私奉献的英雄,现实生活中却一直被版权问题困扰着。
  多数字幕组成员都认为,只要坚持公益原则,不从中获利,就不会有法律上的麻烦。在字幕组翻译的作品中,也都会有“本作品仅供个人交流学习,请于下载后24小时内删除”等免责声明,但是严格从法律上分析,这些措施都不能真正的“免责”。
  法律界普遍认为,字幕组如果没有获得版权方的授权,公开分享影片内容的行为就很难引用《著作权法》中的“合理使用”作为免责的理由,尤其是一些影片中还有字幕组添加的广告,这无疑构成了侵权行为。但是从商业实践看,版权方基本把精力放在打击片源的盗版上,对字幕的盗版行为则容忍度较高。
(转自网络,若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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