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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师执业证丢失救急措施。
发布日期:2018-07-13    作者:刘永超律师
《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医师执业证书》应当由本人妥善保管,不得出借、出租、抵押、转让、涂改和毁损。如发生损坏或者遗失的,当事人应当及时向原发证部门申请补发。
根据相关依据:律师建议以下几点:
1、若属医院原因导致,要求医院在证件丢失区域的省级报纸上 进行连续一周的 医师执业资格证照丢失声明。
2、尽快向医师执业证部门尽快申请补发新证。
3、若有可能的话,建议医院为丢失证件医师出具一份声明,证件丢失为人冒用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医院负责处理并承担责任。
简单三点,根据情况,参考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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