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诉法期间计算方法是什么?
期间是在诉讼中司法机关和诉讼参与人完成某些诉讼行为应当遵守的法定期限。
期间包括诉讼中司法机关应当遵守的期间,和诉讼参与人应当遵守的期间。
诉讼参与人应当遵守的期间又法定期间和指定期间。法定期间是法律规定的时间,如不服一审判决的上诉期是十天,超过十天即丧失上诉权。指定时间是法官规定的时间,如自诉案件法官可以指定当事人在几日内补充证据,超过制定时间则视为没有证据。
期间以时、日、月计算。
以小时计算。如:拘留后24小时内通知家属或者单位。
以日计算。如:检察院不服一审判决,十日内可以抗诉。
以月计算。如:取保候审最长不能超过六个月。
期间的计算,不包括开始的时、日。如上诉期为十天,从收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算。
法定期间,不包括在途时间。如邮寄以邮戳为准,上诉状在第十日交邮,法院在第十三日才收到,不算过期。
法定期间最后一天是节假日的,应当延至法定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因节假日延长期间的制度只适应于当事人,不适于于司法机关。
刑诉法期间的汇总表?
1、律师持三证会见的安排期限
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48小时。
2、拘传、传唤
不得超过12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不得超过24小时。
3、取保候审
12个月。
4、监视居住
6个月。
5、拘留
公安机关拘留期限:7天是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
3 7;
7 7:特殊情况可以延长1到4天;
30 7:多次、结伙、流窜。
检察院拘留的期限:14天或者17天。
6、批捕的期限
已被拘留的:7天;未被拘留的:15天,最长20天。
7、对证人的拘留期限
10日以下。
8、当事人申请期间的补救
在障碍消除后5天内。
9、侦查羁押期限:2 1 2 2 无期限
2月(无须批准) 1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上一级检察院批准) 2月(交流广集案件,省检察院批准) 2月(可能判处10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省检察院批准) 无期限(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
侦查羁押期限不包括拘留羁押期限;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重新计算(公安机关报请检察院备案);身份不明的:应当对其身份进行调查,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但是不得停止对其犯罪行为的侦查取证。
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确实无法查明其身份的,也可以按其自报的姓名起诉、审判。
10、技术侦查适用的期限
批准决定自签发之日起3个月内有效。
对于复杂疑难案件,期限届满仍有必要继续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经过批准,有效期可以延长,每次不得超过3个月。
11、审查起诉期限
1 0.5(月)。
12、对不起诉决定的申诉期限
7日。
13、一审的审理期限
公诉案件:
普通程序:2 1 3 X
一般:2个月,可以延长1个月;
交流广集、死刑案件、附带民事案件:经上一级法院批准,可以延长3个月;
因特殊情形还需延长:报请最高法院批准。
简易程序: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受理后20日以内审结;可能判处有期徒刑超过3年的,可以延长至1个半月。
自诉案件:
被告人已被羁押的,按公诉案件的审限,被告人未被羁押的,6个月。
14、上诉、抗诉的期限
判决:10天;裁定:5天。
附带民事诉讼部分:一并审理的、分开审理的,按照刑诉计算,10天、5天。
15、二审中检察院阅卷的期限
1个月,不计入审限。
16、二审的审理期限:2 2 X
一般,2个月;
交流广集、死刑案件、附带民事案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法院批准或决定,可以延长2个月;
因特殊情形还需延长:报请最高法院批准。
最高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的审理期限,由最高法院决定。
17、附条件不起诉的考验期
6个月以上1年以下。
18、违法所得没收案件的公告期
6个月。
19、违法所得没收案件的审理期限
审理申请违法所得案件的期限,参照公诉案件第一审普通程序和第二审程序的审理期限执行。
公告期间和请求刑事司法协助的时间不计入审理期限。
20、强制医疗案件的审限
1个月。
21、看守所执行的有期徒刑刑期
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3个月以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