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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听要上黑名单 老赖立马把钱还
发布日期:2018-06-28    文章来源:互联网
原告新乡市某彩板网架厂投资人刘某与被告惠某系长年的业务关系,被告从原告处购买彩钢和复合板并出具有欠条,后经刘某多次催要物品折价款无果,2017年6月18日,原告将被告诉至红旗法院。

法院立案受理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有关规定,判决惠某在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一次性偿还原告欠款21万元及相应利息。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申请执行人刘某念其与被执行人惠某系多年的业务合作伙伴,平日二人关系又确实不错,为早日执结此案,给惠某一个尽快履行义务的机会,故敞开“大度”,一下为惠某免去欠款10万元,即只还11万元便可结案。

然而,就这11万元惠某还是一拖再拖迟迟不还,直到法律文书相继下达,说明再这样下去就要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后,惠某才如梦初醒不安起来,想到自己的儿子正在谈朋友,若女孩知道男友的父亲是个“老赖”将会有什么结果?现在自己也正在做笔生意,经常外出联系有关业务,若自己出门受限,不能坐飞机、不能乘高铁、不能住宾馆岂不就寸步难行了吗?还能做啥生意呢?于是便立马与申请执行人刘某取得联系,在法院执行局彭法官的见证下,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惠某于2018年1月15日前一次性向刘某支付执行款10万元。剩下的1万元,2018年2月15日前一次性支付清楚。

2018年1月15日,被执行人惠某如约将和解协议上规定的10万元执行款交到了申请执行人刘某手中,剩下的1万元也一再表示近期一定偿还。至此,昔日要好的一对好朋友重新握手言好,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得以顺利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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