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悠闲做足疗 法院拘传促还款
发布日期:2018-06-28 文章来源: 互联网
在一件交通肇事案件中,被执行人王某拖欠4万元赔偿款迟迟不还,却有钱享受足疗服务,可还没等服务人员端上洗脚盆,红旗法院执行局的干警们就出现在他面前,将其强制拘传回院。
2016年5月,被执行人王某驾车却不按信号灯行驶,与申请执行人马某的车辆相撞,致使两辆车都遭受不同程度损坏。该事故经新乡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事故处理大队处理,做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王某承担事故责任。但王某借口自己的车辆也有损坏,拒不支付马某车辆维修费用,马某遂向红旗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王某赔偿自己的经济损失。经审理,红旗法院依法判决王某赔偿马某损失4万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彭晓明通过网络查控,没有发现王某有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且王某行踪不定,从审判阶段起就从未露面,执行干警多次到王某家中寻找都未找到,其家人也总是不配合,拒不说出王某下落。在一起集中执行活动中,彭法官主动出击,联合申请执行人一起细致摸排,得知王某在某地一家KTV工作。彭法官迅速行动,第一时间赶往某地寻找王某。到来王某工作的KTV,却被告知王某刚刚下班,可能去某足疗店做足疗了。得知此消息,执行干警飞速赶往某足疗店。一看到执行干警走进房间,王某倏地从按摩床上弹了起来,狡辩道:“我是在这歇会儿呢,没洗呢,没消费啊!”
虽说有钱泡脚做足疗,但提起4万元的赔偿款,王某却一口咬定就是没钱。身负4万元的债务,不仅不履行义务、逃避执行,竟然还悠闲地做足疗,执行干警强制将其拘传回院,并对王某的错误行为进行了告诫。通过明法析理,王某不再推脱没钱,主动联系家人履行义务。很快,其家人送来了执行款,案件得以圆满执结。
作者单位:新乡红旗法院,作者:禹亚光 陈德亮;授权法务之家发布,转载请注明来源和作者